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16年05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社会
2016年05月03日

“公调对接”显合力

一起久拖不决的纠纷得以化解

   本文字数:736

本报讯   近日,汇龙镇中心派出所会同镇公调对接办公室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成功调处了一起久拖不决的婚姻家庭纠纷。这是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积极开展“公调对接”工作,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又一起案例。

惠萍镇的陈某(男,61岁)与汇龙镇士清村的倪某(女,60岁)于2004年再婚同居,但当时未领结婚证。陈某婚前育有两个女儿,倪某婚前育有一个女儿,一家五口生活和谐。2015年12月,陈某出车祸住院治疗后,倪某与陈某的两个女儿为照顾陈某一事多次发生矛盾,2016年3月后更是矛盾升级,数次报警,后倪某离开陈家。倪某的离开直接导致陈某无人照顾,陈某的女儿多次来到倪某家吵闹,并要求倪某女儿归还1万元(前期陈某给3个女儿每人1万元)。双方发生拉扯,矛盾进一步激化。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多次现场调解未果,后将该案移交至汇龙镇公调对接办公室。

此后,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会同公调对接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开展工作,并召集双方到所协调。经耐心劝导,陈某小女儿仍情绪激动。民警和公调对接办公室工作人员抓住双方矛盾的核心问题,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明确告知,由于陈某与倪某再婚时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所以倪某无法律意义上的扶养义务,陈某女儿无权要求倪某来照顾陈某。

这起因再婚家庭扶养引起的矛盾纠纷,通过“公调对接”这一调解平台,经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和公调对接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联动调解,终于使陈某女儿同意倪某离开陈家,倪某与陈某解除同居关系,倪某女儿退还陈某6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逐步激化的家庭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相关链接:所谓“公调对接”,就是指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多层次、全方位矛盾纠纷大调解模式。

(朱俊俊  刘洪娟)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