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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23年04月06日

水果店销售添加甜蜜素的“泰国小菠萝”被立案调查

警惕“甜蜜”陷阱

本文字数:645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反映,称买到的一种“泰国小菠萝”十分甜,尝起来如同喝糖水一般,实属不正常。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我市几家网红水果店销售的“泰国小菠萝”进行检查。

经查,这种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小菠萝,并未标识任何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标准等信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水果店店员透露,该种小菠萝有时作为整果售出,有时还会作为果切售出。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种“泰国小菠萝”进行抽样。经检测,该种小菠萝每500g中含有0.3g左右的甜蜜素,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不得检出”的技术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在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中,食用农副产品中不得添加甜蜜素,在菠萝中添加甜蜜素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郁弘坤说。

记者了解到,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甜味剂,化学名称为环己烷氨基磺酸钠,甜度是蔗糖的30至40倍,长期过度食用甜蜜素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但已购买并吃过该种“泰国小菠萝”的消费者,也不必太过焦虑,甜蜜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11mg/kgBW。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体重60kg的成年人来说,即使每天都吃到甜蜜素,只要其每天摄入量不超过660mg,就不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郁弘坤表示,水果店销售此种小菠萝,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消费欺诈。目前,市场监管局已对涉案小菠萝实施了扣押,并对销售上述甜蜜素小菠萝的水果店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在辖区内开展“网红小菠萝”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水果店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 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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