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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16年04月01日

2016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年审工作开始

尚未申报的家庭尽早联系市房改办

本文字数:828

本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房改办了解到,我市2016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工作全面启动,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将接受年度资格审查,为接下来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做准备。

市房改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年审时间从3月上旬起至4月上旬结束,申报年审的家庭需到房改办申领《启东市廉租住房保障2016年度复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盖章,然后上报住房保障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无异议者签署意见盖章后,汇总报至市民政、财政、住建部门。其后再由市房改办联合南北街道办、市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入户调查。

记者了解到,在前期入户调查过程中,许多符合年审条件的的家庭联系不上,工作人员几经辗转积极寻找,同时在表格发放过程中,遇到过交流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鳏寡老人,工作人员也耐心劝导,协助他们完成填写。

接下来,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可享受本年度的廉租房租赁补贴。

已领取拆迁租赁补偿款的原住房或已签订安置房合同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等有关情况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另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全面落实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同时,根据我市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启东市2011年度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规范化管理,确保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做到应保尽保。

据介绍,凡2015年底前已经取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全市共有40户,均需按照规定参加年检,并按照新申请户相似的标准进行审核。经年检合格者可以继续享受补贴,不合格者将停发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年检截止时间为4月5日。

市房改办提醒申领廉租房租赁补贴但未参加2016年年审且无法联系的相关人员,主动与市房改办联系,逾期视作放弃处理,办公地址:公园中路842号后三楼,联系电话:83316505。

(张一鸣  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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