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新政实施 贷款额度提高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30%
本报讯 5月20日,南通市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昨日,记者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东管理部了解到,目前启东已同步施行公积金新政。
《通知》明确,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例如,公积金月缴额在500元到600元(含600元)之间的职工,原先最高可贷18万,现在最高可贷36万;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
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例如,公积金月缴额在500元到600元(含600元)之间的职工,原先最高可贷9万,现在最高可贷18万;月缴存额在1600元以上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
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如夫妻双方均达到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条件的,购买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可申请最高160万元/户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仅一人达到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条件的, 其个人可申请最高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未达到相应条件的家庭成员按公积金缴额及当前政策确定可贷额度。
此外,市民关注的疫情影响下公积金还贷、提取等问题,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4月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同时,疫情期间倡导职工网上办理,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南通公积金”APP、“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百通等渠道办理。
(融媒体记者 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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