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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
2021年12月01日

市人民检察院在网格群里直播宣告会

“线上”普法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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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手机就在我旁边,我知道是别人忘记在试衣间的,可是我想占便宜就顺手捡走了,却没想到这是犯罪。”11月24日上午,在合作镇“检格+网格”工作站内,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宣告,50多岁的被不起诉人龚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而这场不起诉宣告,全程以图文直播的方式,由入网进群的检察官“检格员”一一展现在网格的微信群中,约200名网格群众在线同步观看了这场特殊的法治现场“直播”。

7月17日15时许,被不起诉人龚某在某服饰门店试衣间内发现一部iPhone11苹果手机,眼看四下无人,龚某伺机拿起手机后迅速离开服饰店,回家途中将手机关机,并藏匿于自家旁边的田间稻草堆内。经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4621元。

“被不起诉人龚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其属于在一定的时空便利条件下失去自控力,见财起意,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配合侦查人员起获赃物,财物已发还被害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宣告会上,值班律师、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合作镇网格员代表等现场参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小荣宣布了对龚某的不起诉决定,并介绍该案的基本案情,从事实和法律层面详细阐述了不起诉理由,旁听人员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赞同。合作镇新义村第二网格的群众在网格微信群远程观看了图文直播。

“为什么顺手拿走属于盗窃呢?因为本案的试衣间属于经营业主设置的相对封闭的空间,管理权在门店业主,顾客遗忘在试衣间的东西,其他顾客没有捡拾并偷偷藏起来带走的权利……”不起诉宣告会结束后,一场特殊的“普法小课堂”继续在网格群中“直播”,承办检察官将本案中群众关心的“顺手牵羊”为何是犯罪,以及生活中容易碰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边界一一进行介绍,让被不起诉人龚某受到训诫教育的同时,也为村民们送上了法律“干货”。

在合作镇村民王大姐家中,在家干农活的王大姐从网格群收到市检察院将要图文直播不起诉宣告会的通知后,特意放下手头的活计,观看了全程,她说:“我是第一次在微信群中这样清晰地参与了一次检察办案活动,就像面对面参与,感觉很新鲜,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在传统不起诉宣告普法基础上,开展宣告进网格面向群众‘直播’,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最大限度地增加受众,扩大普法影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小荣谈起本次法治现场“直播”的目的,表示下一步将深入探索“线上”普法的方式,借助微博、抖音短视频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释法说理、案例分析等,将法律送上田间地头,让普法更接地气、更具传播力。

(通讯员 秦晓微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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