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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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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21年11月18日

“黑户”被告刑满释放就能办身份证

检察官帮嫌疑犯成功“落户”

   本文字数:631

本报讯 “你的户口问题我们和你出生地的公安机关联系好了,已经帮你落实了身份信息和户口登记,你好好改造,刑满释放后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了。”11月12日,在郑某某寻衅滋事案开庭前,市检察院出庭公诉人将这一消息告诉了被告人郑某某,当了20多年“黑户”的他一瞬间愣住了,缓了一会儿才红着眼眶向检察官道谢。

今年7月,市检察院受理了郑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在案件审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郑某某的身份信息缺失,没有户籍、身份证,名字是其自报的,年龄也是通过骨龄鉴定予以认定的,便在讯问时详细了解了其身份情况。

郑某某自称是四川人,因系“超生”子女,出生后未进行过户口登记,是“黑户”。因为没有身份信息,郑某某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出行、就业等正常生活也无法得到保障,只能以打短工谋生,性格也变得暴躁孤僻,并很快因为寻衅滋事而入狱。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也要平等地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立即决定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为郑某某解决落户难题,帮他更好地回归社会。

为了帮助郑某某成功“落户”,承办检察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户籍登记政策,多次与两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联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走访了郑某某的父母,协调联系其户籍地的派出所,最终查实了郑某某的身份情况,为其解决了落户难题。

“我终于要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合法的名字了,我一定会做一个合法公民,走合法的路。”郑某某当庭认罪,并表示刑满释放后一定找一份正经工作,不再寻衅滋事,靠双手努力生活。

(通讯员 郭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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