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
2021年11月18日
关于对运输用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禁行限行的通告
本文字数:399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着力消除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3号)、省公安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运输用拖拉机禁行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限制拖拉机运输机组在本市城区和国省道干线公路行驶。
二、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运输用拖拉机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启东市公安局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7日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060273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