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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21年07月22日

交警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一个小时30多人被罚

   本文字数:914

本报讯  随着气温节节攀升,少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嫌热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自身安全置之度外。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去年9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交警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经过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和严格管理,“戴盔出行”已被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接受。随着夏季气温升高,一些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感觉“天热捂得慌”,不愿佩戴安全头盔。

7月19日下午1点45分下午上班高峰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区各主要路口开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行动。在人民路江海路路口,民警拦下了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张某称自己平时都戴的,只是这两天天气太热实在戴不住。在告知相关法律条例并在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后,民警对张某处以20元罚款。

仅仅过了不到1分钟,民警在同一地点又拦下了一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知道为什么把你拦下吗?”男子先是一脸茫然,随后连连拍头,表示应当佩戴头盔。在施以安全教育后,民警对该男子处以罚款20元。

从路面检查情况看,因天气炎热,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人数较上月明显下降。至当天下午3时许,在1个小时内,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市区人民路江海路路口、人民路公园路路口、江海路民乐路路口、公园路民乐路路口4个执勤点,共查处30余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虽说戴盔情况总体较好,但30余起也是不小的数字。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被处罚的电动自行车上都备有安全头盔,可不少驾驶人就是怕热、怕麻烦不佩戴。“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您自身的安全,不是为了应付检查才佩戴。”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指导员张春兵每纠正一起交通违法,都要苦口婆心地教育劝导。

“我们将持续强化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的管理。”张春兵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帽带。夏季可以选择较为轻便、通风透气效果较好的半盔,既保证行车安全,舒适度也较高。同时提醒还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时间及时上牌。

(融媒体记者 朱俊俊 王凯 通讯员 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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