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
2014年03月28日
启海法院联手促进依法行政
两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工作机制》出台
本文字数:301本报讯 为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3月26日,启东法院与海门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由此标志着江苏首个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协调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
该《意见》对启东法院与海门法院如何在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开庭审理、宣判及文书送达、召开联席会议、案件协调等方面开展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江苏省高院规定的“三审合一”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的执行,两地法院如何配合也作了规定。该《意见》自2014 年4 月1 日起实施。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在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的情况下,案件所在地法院与案件审理法院之间更好地开展合作,有利于完善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的司法改革。
(董忠义)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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