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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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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04月23日

液化气爆燃多方调解获赔偿

   本文字数:972

【案情】

2021年1月12日傍晚,启东市北新镇某居民家中一在用液化气钢瓶漏气发生爆燃,其父亲被爆燃火焰轻微灼伤,家中房屋部分墙体倒塌,门窗、墙壁、灶台、橱柜等受到不同程度损伤。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会同充气站相关检测人员对钢瓶进行现场检查,并初步认定此次爆燃为钢瓶角阀漏气所致。现场执法人员安抚受害人情绪并建议其尽快修缮房屋以恢复正常生活,同时督促液化气充装站和钢瓶生产厂家尽快查清原因并及时给予受害人答复。

【点评】

案例中,当事人家中液化气钢瓶(包括其角阀)由安徽某压力容器制造公司制造,钢瓶在检验有效期内,其角阀也在制造商质保有效期内,该钢瓶最近一次充装系在启东某液化气充装站完成,充装前后钢瓶检查无异常。经多方调查分析,此次爆燃主要由钢瓶角阀漏气所致,爆燃导致当事人父亲被爆燃火焰轻微灼伤,家中房屋部分墙体倒塌,门窗、墙壁、灶台、橱柜等受到不同程度损伤,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一定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作为液化气钢瓶及角阀的制造商,在钢瓶角阀质保期内发生漏气,安徽某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召集各方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安徽某压力容器制造公司一次性赔偿当事人8万余元。目前,上述赔偿款已赔付到位,当事人表示满意。

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要求液化气钢瓶制造厂家和本市所有液化气充装站立即展开自查,排除钢瓶及角阀等方面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加大对全市液化气充装站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充装站充装行为,保障老百姓用气安全。

【提示

用户使用液化气钢瓶必须使用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的钢瓶,并到正规的液化气充装站进行充装,严禁私自违规充装,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时,应当正确操作,一旦发现液化气泄漏应立即采取正确处置措施,防止严重事故发生;液化气充装站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充装,做好充装前后检查并及时记录;钢瓶及角阀制造商应严格按有关标准,提升工艺,确保生产的产品100%安全。

(顾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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