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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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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消费
2013年08月22日

南通工商局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本文字数:353

近期,南通市工商局探索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各类广告主的监督、警示作用,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该制度,违法广告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监测公告等。公告形式分为部门联合公告和主管机关公告2种。其中,部门联合公告的内容和口径经由包括宣传、公安、卫生、文广、药监、电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工商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主管机关公告的内容经由该局违法广告认定委员会审定后,通过南通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布,一般每月通报一次。

迄今,该局已按照这一制度,对违法情节较严重或具有典型意义的26个商业广告进行了公告曝光,涉及药品、医疗、化妆品、房地产、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消杀用品七大类广告中的13种较为普遍的广告违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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