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民生
2020年07月30日
精神残疾人可申请服药补助
最高可获补3000元
本文字数:607
本报讯 近日,市残联联合多部门出台《启东市精神残疾人“药补护康”实施办法》,根据不同对象建立分类救助机制,扩大服药救助用药范围,实现服药救助全覆盖。
“药补护康”是改善精神残疾人医疗状况,提高精神残疾人治疗率、降低复发率和住院率,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的有力措施。“药补护康”救助对象为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精神类《残疾人证》,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并已参加我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的残疾人。“药补护康”办法扩大了服药救助用药范围,对全市所有需常年服药的持证精神残疾人,实现服药救助全覆盖。另外,“药补护康”根据不同的对象建立分类救助机制。针对免费基本用药对象,如低保户、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通过低收入认证的低收入户等困难人群,或经市定点医院认定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残疾人,每年提供不超过3000元的免费基本服药补助。针对服药补助对象,有服药需求的普通家庭精神残疾人,每年提供不超过700元的服药补助。针对住院补贴对象,即免费基本用药对象和服药补助对象中,当年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疗的精神残疾人,基本医保报销外个人自付段超过2000元的,每年提供1000元的住院补贴。
精神残疾人“药补护康”是精准扶贫、惠残助残的民生项目,既能减轻精神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又能切实解决精神残疾人的治疗与康复困难,帮助精神残疾人回归社会,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融媒体记者 朱俊俊 通讯员 沈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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