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产品陆续上市,商贩短斤缺两的情况时有发生。前段时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专项执法检查——
对短斤缺两说“不”
本文字数:967本报记者 张春柳 通讯员 陈艺丹
消费者反映:海产品短斤少两现象严重
日前,市民朱先生在吕四港镇一家水产专卖店购买了650元的带鱼和黄鱼,开车到无锡后,才发现重量足足少了一半。气愤之下,朱先生立即折返,找店主理论,同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最终,店主承认了短斤少两的行为,在补足海产品分量后,又应朱先生的要求,承担了其来回的部分交通费200元。
无独有偶,8月23日6点半左右,寅阳镇的黄先生在朋友陪同下前往吕四水产市场购买海蜇。买卖双方以每斤25元的价格成交,一共称了8斤多,黄先生付给商贩210元。回到家后,黄先生复称,发现分量只有4斤7两。他立即打电话给吕四港镇的朋友,让其去讨个说法。当天下午,黄先生的朋友找到该商贩,一番交涉后,店主同意退还50元。
记者调查:海鲜交易“水很深”
眼下,螃蟹、海蜇、鱼虾等各类海产品大量上市,正是市民大饱口福的时节。然而,不少市民在购买海产品时碰上了糟心事儿,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以死充活等现象屡见不鲜。“吃海鲜本是件享受的事,但海鲜不仅价格虚高,还常遇到压秤、水分多等情况,心里总觉得不舒坦。”市民陆女士向记者“吐槽”。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农贸市场,不少市民正围在海产品摊位前选购。一位与记者熟悉的海产品商贩透露,海鲜多少含有些水分,个别无良商贩便借“水”大做文章,消费者一不留神就可能高价买“水”。“用容器舀起海产品,倒进塑料袋,看似平常的举动,却将不少水分跟着装进了袋子;在秤的托盘里装些水,哪怕只有二三十克重,一天若干笔生意下来,创造的‘利润’也十分可观。”该商贩举例道。
市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看清楚再购买
记者从市监管局了解到,前段时间,该局工作人员对海产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商家的交易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购买海鲜时留好证据,并记好商户的具体位置和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可及时向12315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海鲜时一定不要着急,要看清楚再买。首先确认商家称具没有问题,称重时也要看清楚数额和单位,最后再验一下袋子里的货,确认无误。另外,消费者尽量在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不要随意选择路边摊位,以防出现问题投诉无门,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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