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加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
清理取缔非法船舶613艘
本报讯 3月25日下午3时许,江海产业园浮子筏拆解现场机声轰鸣,前期被收缴的浮子筏正在这里被一一拆解,拆下的废弃物将被环保回收。滩涂上,一辆水上挖掘机正将搁置在远处的一艘浮子筏拖至岸边,进行拆解。
为切实加强我市沿海沿江及内河水域安全管理,消除水上安全隐患,从2月28日开始,我市集中开展以水上交通、渔业捕捞、水产养殖、水上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的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航行或停靠的非法船舶。非法船舶主要包括: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购买的船舶;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无相关作业许可的船舶,包括渔业船舶、摩托艇、趸船、浮子筏、自备艇筏等。
据南通启东海事处副处长陈耀辉介绍,长期以来各类非法船舶在我市沿海沿江及内河水域非法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随意停靠,没有固定作业区域,在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秩序、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也给整治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三无”船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检测,船上从业人员的资质无法得到保证,这些都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三无”船舶还给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我国对实施捕捞作业的渔船数量有着严格的控制。”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袁华表示,“三无”渔船不在国家管控范围内,在自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同时,大肆破坏渔业资源,给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我市拥有长达177公里的江海岸线,分布着14个河口港汊,点多线长面广,这些河口港汊成了非法船舶的藏身之地,尤其是一些小型船只,比如小快艇、摩托艇等,机动性强、隐蔽性强,这给打击取缔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为了打击和防范利用非法船舶从事各种违法活动,推动我市水上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实现“陆上无非法船舶购建,港口无非法船舶停泊,水上无非法船舶营运,市场无非法船舶租用”的目标,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区镇及海事、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展开。
截至4月6日,在清理取缔非法船舶加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9次,共计清理取缔非法船舶613艘,其中浮子筏468艘、快艇29艘、其他非法船舶116艘。目前,整治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下阶段,各区镇、相关执法部门还将根据职责任务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融媒体记者 鲍欣欣 沈赛娜 朱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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