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0年02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四版:专版
2020年02月22日

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

   本文字数:219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和关爱奋斗在新冠肺炎防疫战线的广大医务人员,更好地激励他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关爱身心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可依法征用医院周边酒店作为医务人员休息场所,以满足一线医务人员单人单间休息条件,并对基本生活用品保证供应。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安排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务人员开展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统筹安排集中休养。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

二、落实工作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三、给予慰问补助。聚焦一线中的一线,对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定点收治医院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疾控部门的采样、流调等一线防疫工作者,给予慰问补助。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每人12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再给予定点收治医院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疾控部门的采样、流调等一线防疫工作者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如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一次性慰问补助发放要确保发放对象合规、有据、精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慰问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落实工伤保险。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及其他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为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可由单位办理落实或由保险机构赠送。

五、强化表彰奖励。大力弘扬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做好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的及时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医务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六、优先提拔录用。对在防疫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医务人员,结合其一贯表现,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中给予优先安排。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中备案制或编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简化招聘程序,开通招聘绿色通道进入编内。卫健委组织进编考试时,可设置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或有疫情防控中对外援助经历等条件,择优录用。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编外人员可直接纳入备案制管理,其他经卫健委认定的一线防控编外卫技人员可优先纳入备案制管理。

七、优先职称评聘。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3号),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我市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可破格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可超岗聘用、立即聘用。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

八、子女享受就学照顾。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园入学时享受一次性的关爱政策。市直属幼儿园直接报名入园或小学、初中可以跨施教区择校直接入学。

九、优先吸收入党。将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参考。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十、加强人文关怀。对于参加抗击新冠肺炎一线防控的医务人员,尤其是参加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带头落实关心关怀各项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在老人照顾、子女教育、心理抚慰等方面给予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落实好关爱医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财政局要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慰问补助和帮困解难工作。文旅局、交通局、地方金融局要创造条件,提供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给予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