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
12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布。其中明确,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何为常住人口?
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常住人口是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居住半年以上作为判别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
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为何以300万为界限?
目前中国已有89座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达到或突破百万大关。其中,除了北上广深外,天津和重庆也正在迈向超大城市行列。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I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即201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共有59个,人口数排名前十的包括太原、长沙、苏州、石家庄、南昌、汕头、南宁、福州、无锡及合肥。
由于人口统计数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根据常住人口合理年增长率可以判断,例如太原、长沙、苏州等城市截至目前的常住人口可跨越300万门槛,完成Ⅱ型大城市到Ⅰ型大城市的转变。
截至2017年统计,我国共有27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超过了300万。值得注意的是,300万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以修建地铁的标准来说,2003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申建地铁城市的要求就包括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而此次对于300万以下人口区域开放限购政策,进一步提高城市的人口吸引力,从而促进城市发展,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修建及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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