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品购买陷阱多
【案情简介】
今年4月,张老伯在某保健品商店购买了价值一万多元的保健品,营业员曾口头承诺该保健品有治愈糖尿病等疾病的功效,张老伯回家后按照说明书服用半盒后发现,并没有销售时所说的效果,张老伯多次寻找该保健品商店表示购买的保健品并无其宣传的作用,但营业员表示保健品效果大小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都有不同,认为保健品并没有问题,不同意退款,最终张老伯选择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保健品商店对该商店的证照、产品检验报告单、进货渠道等进行核查,确认该保健品为正规渠道进货的且具备批准文号、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格证明的正规商品,此外该保健品商店证照也齐全。但是张老伯一次性购买了一万多的保健品,且称营业员曾口头承诺其有治愈糖尿病等功效,而实际保健品并没有治疗作用。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商店同意张老伯退回剩下的还未拆装的保健品。
【案例点评】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消费提醒】
保健品只是对人体机能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如在保健品销售宣传中提到关于疾病预防与治疗功能则一律属于虚假宣传。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宜一次性购买过多,要根据自己或家人的身体体质状况,按实际需要选购最适合的产品。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在购买保健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店。消费者们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及时、依法、主动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时,要及时举报。
(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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