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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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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19年09月11日

人才公寓接受租赁申请

相关人才最高可享3年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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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位于惠阳路世纪大道北侧的人才公寓竣工已有一段时间了,什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租金几何?这些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出了答案。人才公寓首期开放的公寓9月10日起接受租赁申请,月租金最低每月只需1050元,相关人才最高可享3年免租金。

市人才公寓共6幢楼,612套房间。其中本次首批出租的共216套房间,含一室一厅一卫、两室一卫两种户型、四种规格。公寓配置了智慧人脸识别系统、中央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冰箱、热水器、餐桌椅、沙发、书桌椅、衣柜、床铺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即可拎包入住。据了解,来启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人才、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及以上人才、“名校优生”工程引进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在启工作生活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各类人才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入住。

租金方面,根据户型朝向和面积有4种标准,其中,约72平方米朝南户型每月租金1180元,约72平方米朝北户型每月租金1050元,约79平方米朝南户型每月租金1230元,约79平方米朝北户型每月租金1080元。其他费用方面,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按房屋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汽车地下停车位停车费用每车每月300元;履约保证金、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此外,根据人才类型的不同,还有相关的租金减免政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入住3年内免租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租赁的,经审批同意后2年内租金减半收取。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2.国家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双创人才”资助对象、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南通“226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等相当层次的人才;4.省“双创博士”、市“东疆英才计划”资助对象;5.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一、二、三等奖);6.市工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10强或实际投资额3亿元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7.省重大项目中产业项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入住3年内租金减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租赁的,经审批同意后2年内租金按70%收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市工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强或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副总经理及以上);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南通“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南通市重大项目中产业项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入住3年内租金按70%收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租赁的,经审批同意后2年内租金按90%收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副总经理及以上);市“名校优生”工程引进对象。

特殊情况、特殊人才,经市安居办批准后可根据相应条件办理入住。

9月10日起接受租赁申请,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携带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等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及镇、园区或主管部门盖章后,将材料提交至相关审核部门盖章,最后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三楼人才安居办公室。市安居办根据人才层次、申请情况、房源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如果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按人才层次、申请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市人才办、人社局、发改委负责牵头把关核准入住申请对象。对拟享受租金优惠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凭人才安居办公室开具的入住审批联系单,到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人才公寓管理机构根据各类人才不同情况统筹安排,并与用人单位及承租人签订《启东市人才公寓租赁协议书》。入住租金一年一付,个人承担部分每年一次性付清。

(王天威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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