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滨海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聘用职工简章
本文字数:809启东滨海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单位,承担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业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纪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曾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等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8周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启东高新区(原启东滨海工业园)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2307室~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报名处。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0928259 15950839850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4.通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党员证等必要证件参加面试。
5.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三、考察、录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启东滨海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用职工,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以不低于启东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任何其它待遇;试用期满,由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转正后各类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岗位聘用职工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启东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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