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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关于公布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2期)
本文字数:4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市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为食用农产品共46批次,经初检,本次检测中合格44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涉及2批次韭菜的毒死蜱和腐霉利不合格。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一是施药技术不到位,药械落后,施药中跑、冒、滴、漏问题突出,污染作物和环境;二是农民缺乏安排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三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作物,等不到残留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过去,就忙着采割上市导致市售蔬菜农药超标。四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使用了禁限用农药导致产品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
2、食品抽检合格明细
启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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