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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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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法治启东
2015年06月03日

法援热线

本文字数:655

市民方先生问:我因病治疗,病假结束后回到厂里想继续工作,但厂里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12348热线回复: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厂里未安排你上班就直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合法。

市民朱女士来电咨询:我是军嫂,在工厂上班,但是工厂没有在合同上规定探亲假,请问我有没有探亲的权利?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回复:探亲假的有关规定一般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现行法规政策对于非国有企业职工的探亲假未作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单位在规章制度里规定。

市民郑先生来电咨询:我家楼上的住户将住宅隔成好几块并作为办公房出租给4家单位,已经影响了邻居们的正常生活,请问该住户的做法是否合法?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回复:《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2)征得有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物权法把是否保留“住改商”的决定权交给了业主。如果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我的朋友借我的钱,借条约定每年的7月1日还钱,分五年还清,但是我最近有急用,想让他快点还清,请问我能不能提前要求对方还钱?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回复:应当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除非对方未及时还款构成违约或者对方自愿提前还款的,否则不能要求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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