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启东市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本文字数:1013在庆祝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我们伟大的祖国建国七十周年,我市将举办第九届美术作品展览。在即将过去的2018年,全市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了许多优秀美术作品,成绩显著。许多会员作品参加了国际和全国、省、市画展,分别在英国、美国、尼泊尔等国家以及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展出,版画院、江海国画院、漫画协会等群体创作的优秀作品不断与外省、市交流及出版发表,成果喜人。为坚持艺术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做好文艺惠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推动我市美术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特举办第九届启东市美术作品展览,并向全市征稿。
指导单位:
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启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
启东市美术家协会
启东版画院
协办单位:
启东市图书馆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为年满18周岁在本市生活或工作的美术工作者。
2.征稿作品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漫(插)画、宣传画等,形式不限。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富有新意。鼓励描绘启东新面貌的佳作。杜绝代笔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取消下年度参展资格。
4.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120x120cm、最小不小于30x30cm,构图横竖不限,不需装裱(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作品送达至:启东市美术家协会(紫薇公园-版画院内),联系人:章水雄,电话:83213444
三、评审与奖励
1.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2.最终评选出入选作品50件,其中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优秀奖15名。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作为特邀作品参展。
3.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启东市美术家协会一次条件,凡获奖及入选作者均获证书及图录一本,优秀作品将向省、市美展推荐。所有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除推荐参加上一级展览外其余作品全部退还作者,推荐参加上一级展览作品等展览结束同样退还作者。
四、时间和地址
1.截稿日期:2018年11月28日(以作品到达日期为限)
2.展览时间:2018年12月6~16日
3.展览地点:启东市图书馆展览厅
4.开幕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2:30(启东市图书馆)
五、其他事项
1.展览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3.举办单位对全部来稿有展览、出版、宣传权。
4.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展览举办方。
启东市第九届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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