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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18年07月11日

磅秤做假非法获利 两名男子诈骗获刑

本文字数:466

本报讯 收购废铝时“短斤少两”,利用干扰器加重空车重量,借以达到减少废铝实际重量的目的,安徽两男子以此方法在启东和海门两地多次行骗。近日,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程某龙犯诈骗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9000元;侯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程某龙先后与侯某某及程某伟、李某某(均另案处理)商议使用干扰器加重空车重量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程某龙参与诈骗4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侯某某参与诈骗3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2018年2月7日,程某龙和李某某2人以同样的方式在海门市常乐镇某建筑设备制造公司收购铝边角料时,被害单位发现异常报警,程某龙被当场抓获,李某某逃离现场。

为与南通某储运设备制造公司签订废料买卖合同,程某龙于2017年8月伪造江阴市某金属制品公司印章2枚,并在8月23日和11月9日,2次使用上述伪造印章同该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废料交易。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程某龙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侯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2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市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晓燕 季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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