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法院
2018年05月25日
借助“互联网+”创新审判模式
市法院探索允许在外地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参与庭审
本文字数:381近日,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市法院和合法庭允许当事人一方通过微信视频全程参与庭审,这也是市法院首次通过互联网+方式创新审判参与模式。据了解,该庭已在多个离婚纠纷中试水此做法。
受制于送达难、出庭难等困境,在市法院审理的大量借款纠纷及离婚纠纷中,案件出现审理耗时长、事实查明难度大等后果。从引导当事人理性参加诉讼角度出发,市法院探索允许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视频参与庭审,以缩短案件审理耗时,提高审判效率。
据了解,市法院在送达长期在外当事人无果的前提下,通过发动其亲友、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查找当事人手机号码、即时通讯工具联系方式,在取得联系后,对其进行远程身份信息查验、视频图像比对,确认其身份真实性,引导其配合参与远程庭审。
对上述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的送达、调查取证过程,在告知当事人的前提下,市法院对视频音画、通信文字等全程进行录制,并复制载入案卷。
(倪栋威)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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