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民生
2018年05月16日
南通市启东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文书送达公告
本文字数:297南通龙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家纳税人(欠费明细见附表):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15日内到南通市启东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从费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费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费款一并缴纳。因邮寄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被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缴纳,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通市启东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2018年5月8日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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