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2018年05月16日
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设立环保总监
落实主体责任 提升环保水平
本文字数:519本报讯 近日,启东东岳药业有限公司设立了环保总监,由公司副总经理陆东健担任。为规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行为,深化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主守法能力,根据《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我市正式推行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制度。
环保总监,是指在重点排污单位从事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环保工作经验,并在属地环保部门报备的专(兼)职人员。环保总监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对单位环境负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环保总监可以参与任职单位内部环保重大决策,并对决策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还拥有组织开展单位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活动;任职期间,不经授权代表单位接受各类环境行政执法调查;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会议,以环境专家的身份参加环境现场执法等权利。
据悉,上一年度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应当设立环保总监。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立1名环保总监,任期3年。同时,也鼓励其他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加强企业内部环境行为管理。截至4月底,我市东进电子材料(启东)有限公司等40家重点排污单位已经全部完成环保总监书面申报工作,这标志着我市“环保总监”责任网已初具雏形。接下来,环保部门还将给这些环保总监颁发聘书,组织他们参加相关培训。
(李朱雳 钱宇春)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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