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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6日
2018年启东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公告
本文字数:517
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现将启东市2018年内陆水域禁渔期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18年4月15日0时至5月16日0时。
二、禁渔范围:启东市自然水域内所有河道。
三、禁渔对象:除垂钓外,禁止从事任何渔业捕捞作业行为。
四、禁渔要求: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行为,渔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从严处罚。全年禁止一切“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内,市渔政部门将加强对内陆河道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举报电话:110、83438190。
特此公告!
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4月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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