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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
2018年03月01日

网传处理车辆违章“消分新规”有误

实为“交管12123”平台新增功能

   本文字数:751

本报讯 这两天,网上传出一个“消分新规”,说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车辆违章扣分必须提前“面签”绑定相关车辆。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这实际上是“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完善后,新增的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针对网上流传的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作出回应: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APP在线处理,减少出行成本以及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而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进行非法牟利。

那么如何进行备案呢?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首先驾驶人要在APP上输入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后6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然后现场拍摄3张照片,分别是驾驶人本人拿着身份证拍一张,车主拿着身份证和行驶证拍一张,本人身份证和车主身份证以及行驶证放在一起拍一张。之后车主会收到短信验证码,验证身份后提交,待交管部门后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功绑定。目前,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传的在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这一说法,暂时还未接到上级通知。

在窗口办理时,一个驾驶人同时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包括3辆),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包括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而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通过手机APP绑定时,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只允许绑定私家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一个驾驶人只允许通过APP申请绑定一辆非本人机动车。

(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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