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美容贷”成为第二个“校园贷”
黄齐超
最近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裸条贷”揭开了校园贷的混乱画皮,一幕幕“暴力催收”酿造的悲剧令人触目惊心。别让“美容贷”成为第二个“校园贷”。
缺乏经济偿还能力的准大学生小云(化名),在美容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仅十分钟的时间就从借款平台上借了3万多元的美容手术费。在即将手术前,这位小姑娘“清醒”过来,要求美容院和贷款平台终止服务,却遭到拒绝。好在经由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介入,小云退款成功。在和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谈及此事时,小云依旧心有余悸。(8月14日《扬子晚报》)
最近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裸条贷”揭开了校园贷的混乱画皮,一幕幕“暴力催收”酿造的悲剧令人触目惊心。无奈之下,互联网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收紧了校园贷的管理口袋,趋严的管理,让不少校园网贷企业转型,甚至退出了校园贷市场。
职能部门对校园贷的严格管理,规范了校园网络金融市场,保护了学生的利益,赢得了公众的认可。校园贷刚刚平息,“美容贷”又起波澜,新闻中的女大学生小云,在美容机构的忽悠下,“成功”地向借贷平台贷款3万元美容款。小云后悔,想取消借贷和美容手术,却遭到拒绝。小云求助消协之后,消协指出,在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用其身份证和手机帮其贷款的行为涉嫌欺诈。美容机构迫于压力,才同意小云取消手术和借贷。
当事女生小云并无每月偿还2200元的经济能力,如果没有消协的帮助,会不会发生逼款的悲剧?我们无法预知。小云的盲信盲从险些酿成重大错误,她应当汲取经验教训,其他大学生也应引以为戒。中介与美容机构钻法规的空子,采取非常规手段,将一些根本没有美容需求的消费者,或者没有还贷能力的消费者忽悠进来,他们应当受到处罚姑且不论,事实上,笔者最想说的是,那些放贷的金融企业,不也该受到审查吗?
窃以为,放贷机构不将贷款直接打给借贷人,而是转给了美容机构,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理性,值得深究。金融机构推出“医疗美容分期”,这本无可厚非。不过,如果金融机构通过诱导的方式,忽悠消费者借贷,恐怕要承担不必要的成本,甚至是法律风险。再者,网络借贷的管理部门在严管校园贷之后,也应对涉及大学生的“美容贷”加大管理和审核力度,避免不良贷款引发的校园悲剧发生。
别让“美容贷”成为第二个“校园贷”,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及到女学生的“美容贷”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大学生一般都没有独立经济能力,发放“美容贷”要向其父母征询意见。第二,应完全尊重消费者的意见,不能存在诱导、误导的行为,并根据借贷学生的偿还能力发放贷款。第三,不妨给借贷者一定时间的后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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