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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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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7年06月14日

夏收季节,一些农户为贪图便利,把公路、村道当成了晒谷场,不仅影响车辆通行,也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

公路晒场需从源头破解

本文字数:917

本报记者 朱俊俊 通讯员 张凌

部分公路披上“黄金甲”

“农民种粮食确实不容易,但不能把马路当成晒粮场啊。如果车辆高速行驶,轧到小麦或障碍物上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市民张先生近日致电本报反映,世纪大道部分路段上晒满了小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汇龙镇近江村人蔡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北新镇红阳村4组阳光路拐弯时,因路面上晾晒了一层厚厚的小麦,躲闪不及、车轮打滑,无法正常控制住电动自行车,致使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蔡先生受伤不轻。

事后经了解,村道上晾晒的小麦系连云港籍在启务农人员高某所有。当天上午,高某图省事,把刚从田里收割的小麦,直接铺在了居住地附近的水泥村道上晾晒。

记者从全市多个交警中队了解到,6月份以来,全市已发生了多起因路面晾晒农作物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12345公共服务热线也接到了20多起关于马路晾晒农作物的投诉。

道路晾晒农作物系违法

“在近期的巡逻中,我们发现,把水泥村道或其他道路当成晾晒场的村民还真不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指导员蔡德胜告诉记者,由于水泥村道平坦宽阔,不少村民就把它当成了现成的晾晒场,有的人甚至操持农具,站在路中央翻动小麦、麦秆,全然不顾来往的车辆,实在是太危险了。

针对此种现状,城区二中队在5月中旬便开始利用广播和巡逻车向村民进行宣传和劝阻。但仍有不少人置之不理,图一己之便,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据了解,仅仅上周,城区二中队就累计查处、协助清理10余起在道路上晾晒农作物的行为,教育群众100多人次。“前段时间,晾晒的大多是麦秆和小麦,过段时间,蚕豆等其他农作物也将收获,‘马路晒场’肯定还会增多。”蔡德胜对此表示担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警方提醒:粮食收获季节,乡村公路成为晒粮场,这使公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车辆遇到麦子、玉米、蚕豆,很容易打滑、跑偏;车辆为躲避行人易产生刮擦、追尾;麦秸卡进车里影响刹车效果,容易导致车祸发生,严重者甚至有可能导致车辆着火、人员受伤。在道路上晾晒农作物是违法行为,一旦因此引发交通事故,晾晒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源头破解马路晒场困局

为何马路晒场屡禁不止?目前,农村居民自家场地空间有限,(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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