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16年12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五版:调查
2016年12月21日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谁担责?

本文字数:3173

 

国家工商总局每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国家查处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案件中,均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各领域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影响广泛,害人不浅,而明星代言卷入其中无疑是起到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那么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该由谁承担?消费者受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蒙蔽利益受损又该如何维权?

 

■广告乱象

明星代言产品部分涉及虚假宣传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明星代言保健品、药品、护肤品等商品的情况。有的明星频繁出现在电视、网络广告上宣传保健品,随药附赠的小册子里还有明星的宣传照片和签名;有的明星为药品代言,在广告中反复强调药品“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末尾还特别强调“我信赖”;还有的明星为日化美容产品代言,在广告中称产品美白效果十分明显,并晒出自己使用前后的美白效果,有的更以虚假图片为证,更有甚者现身虚假广告现场活动,吸引民众,十分诱人。

而实际上,有些明星代言的产品涉及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消费者在明星代言广告的鼓动下购买产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损害身体的症状,引发不少法律纠纷。

 

■检察官说法

●明星有偿代言虚假广告将被追责

●明星有偿代言虚假广告难辞其咎

众多广告商之所以出高价邀请明星代言广告,究其原因就是想借助明星的“光环”,利用消费者崇拜明星、“爱屋及乌”的心理,迅速提升产品的档次与品味,打响知名度,增加权威性,影响和引领消费时尚,从而促进产品的销售。正常的广告借助明星效应无可厚非,但有一部分不良商家受利益的驱使,明知自己的产品质量一般甚至存在质量问题,仍然一掷千金邀请明星代言进行虚假宣传。部分消费者基于对明星的信任和崇拜,选择购买虚假广告推荐的产品,如果该明星是有偿代言虚假广告的话,则商家和明星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涉及的产品范围涵盖了保健品、药品和普通商品(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一般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包括代言明星。但在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也发现有代言明星同时具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身份的情况,因此明星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也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第十八条也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更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因此,依据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药品、保健品是被明令禁止的。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极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大多数不参与代言产品实际经营的明星来说,“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不担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极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明星代言化妆品广告,如果在明知广告利用特效技术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为其代言,则涉嫌虚假宣传,依法应当与广告主一同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

消费者选择产品不能只看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广告,类似于以自己的明星形象为商品做了一次品质担保,受到我国法律明文的约束。如果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则必须要受到法律的追责。若是免费代言,商品出了质量问题,明星如果尽到了基本的注意义务,可以不必担责;但是如果收取了酬劳,则必须要对商品质量负责,尤其是药品、保健品此类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产品,法律已明文规定明星不得代言,一旦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消费者如果不慎购买了明星代言的除药品、保健品之外的其他商品,并因产品质量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该如何维权呢?首先可以依法要求广告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再次,如果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一并提出主张,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维权可以先与广告主进行协商索赔,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举报或投诉,请有关职能部门依职权查处或介入主持调解索赔。如果上述维权手段仍不理想,消费者可以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将经营者和代言者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代言广告应当三思而后行,充分考虑代言风险,作出谨慎的选择。作为消费者,也应当提高对广告的甄别能力,在选择产品时不能只看明星代言,而应当从产品本身的性能、产地、成分、用途、价格、生产者、有效期等多个角度对产品作出综合考量,避免产品质量风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南方法治报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