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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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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版:时评
2016年08月30日

隐藏28年的“狂魔”落网,更多的应是反思

   本文字数:976

北方

8月27日,公安部称,自1988年起,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高承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据8月28日每日甘肃网)

民间有俗语云:“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律上有一个说法也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高承勇的落网,再一次证实了这些说法的客观性,甚至是真理性。同时,其也警示一些不法分子,莫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只要有“伸手”,就会“被捉”,什么时候捉,怎么捉,只是个时间与方式的问题。

但面对高承勇的落网,我们更应该做的事情,明显是反思。

一者,真相与正义为何迟到了28年?尽管28年之后,死者的冤屈得以洗涮,家属的心灵也终于得以慰藉,但这份真相与正义,毕竟是迟到了。对此我们必须承认,同时需要加强反思,查找原因,吸取教训。

二者,高承勇作案10多起,强奸与杀害11人,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可谓手段残忍,影响巨大且恶劣。但其每次作案,几乎都会在现场留下相关证据,包括足迹、指纹,甚至精液等。这些证据,为何在多达11起的案件中,在跨度长达14年的作案时间里,没有成为关键性破案证据?

虽说,如今案件得破,警方采用了新技术侦查手段。也就是说,2002年之前,我们的破案技术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但一个强奸并杀人“狂魔”,其14年作案11起,案件始终无法侦破,其明显是极其不正常,也不应该的。警方案件侦破的重视程度是否足够,明显也是让群众心存疑虑的。

一个强奸并杀人“狂魔”,14年作案11起之后,依然能够隐藏14年,距离其第一次作案,时间跨度已经达到28年。可以说,比起其残忍的作案手段,这28年的“深藏不露”,其影响明显更加恶劣,更让群众感到害怕与恐慌。

联想刚刚引发全国轰动的“徐玉玉遭遇诈骗案”,我们显然不得不反思一些问题:一是相关案件只要发生,就一定能破。但破案与否,明显是与破案者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等密切相关的。二是犯罪分子的猖獗,与其本身的法律意识、人性意识严重缺失有关,同时也与我们未能及时打击和处理,导致其违法成本过低有关。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必然会导致违法犯罪分子更加侥幸的心理,甚至会引发其他本身为守法公民者效仿。

很明显,不让公民人人自危,不让人们在恐慌中等待28年的迟到正义,保护社会稳定、安宁与和谐,离不开每一起,哪怕只是被骗了数百元的小案的快速侦破!至少,绝不能再让一小撮违法犯罪分子,犯了案还是可以隐藏28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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