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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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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社会
2016年08月30日

密网捕千只野鸟欲贩卖

三男子落网被刑拘

   本文字数:730

本报讯 3个崇明男子萌生了发财的歪点子,跑到启东偷捕野生鸟类,60来块钱一斤卖给饭店。8月26日,连兴港边防派出所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被捕杀的野生鸟类共计1075只,其中包括黄雀、八哥、喜鹊、斑鸠、麻雀等(见图)。另外,在嫌疑人捕猎的地方又找到刚刚被网住的野生鸟类30只。

 

据该捕猎团伙交代,他们在野外野生鸟类容易聚集的地方布上丝网,将一块地方四周圈起来,每一边平均有9层网,然后在中间的区域放置虫子作为诱饵,又用录音机播放事先录好的鸟叫声,吸引鸟儿飞来吃虫子,等到鸟儿吃完虫子后,离开时需要一个横向起飞的动作,而这时,就会扑上此前早已准备好的丝网,再难脱身。

经了解,这些丝网极细,肉眼难以辨认,而且粘性极强,普通的鸟类撞上去就像撞上了大型的蜘蛛网,被网丝缠住,无法脱身。民警经过实验发现,即使有人为帮助,在不切断网丝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将鸟儿从网上救下来。

经过审讯,该团伙成员均交代了犯罪事实,并承认,他们猎捕这些鸟是为了卖给那些高价收购的饭店作为食材,平均一斤可为他们谋取60元以上的暴利。

据了解,这个犯罪团伙内的3人周某、菜某、陆某均是上海崇明人。据他们交代,因为上海那边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比较严格,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打击密度也比较大,所以他们就跑到了启东来进行偷捕。

黄雀、麻雀、八哥、喜鹊等野生鸟类均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同时也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红色濒危物种,只要捕杀,就构成违法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像麻雀等这一类野生鸟类,非法捕捉和贩卖20只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100只以上就属于特大案件。目前,周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张浩卿 黄晓燕 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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