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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社会
2016年08月30日

进境水生动物有新规,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

关注新版办法 规避进口风险

   本文字数:468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新版《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施行,对比老办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启东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引起足够重视。

即将施行的新管理办法,与旧管理办法相比,章节、条款和内容更丰富,可操作性更强。而对于进口企业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点:

第一,进口国必须在准入范围之内,将会被拒绝进境;

第二,所有境外企业均需在质检总局注册登记,并且输出国家或地区相关监测结果需符合检验检疫协议规定、中国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标准的要求;

第三,不同养殖场或者捕捞区域的水生动物应当分开包装,不同种类的水生动物应当独立包装,必须能够满足动物生存和福利需要;

第四,进境水生动物自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出境后中转第三方国家或者地区进境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办理检疫许可证时应当详细填写运输路线及在第三方国家或者地区中转处理情况。进口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漏填任何一项内容,许可证都会被总局否决;

第五,进口企业需提前与由质检总局指定的香港检验机构沟通,申请中转检验,避免中转检验影响航班,进而影响贸易。

(钱爱仁 张皓 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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